南京修改城管条例开放路边摊,引起全国关注
“我想摆个路边摊,什么时候可以领证啊?”“我是低保户,符合条件吗?”这几天,南京市市容管理局的电话成了热线。
5月初,“南京拟开放路边摊”的消息,引起反响。
1998年开始实施的老条例规定:“不得在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地段和时间内摆摊设点。”而修改后的条例则在其后增加了这样的新表述:“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由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确定,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条例待通过省人大最终审议后正式实施。不过,消息一出,已在网上引起一片喝彩:“南京此次以修改地方法规的方式为摆摊设点开禁,背后所蕴含的是一种民本的立场”:“对于小摊小贩生存权和谋生权益的尊重,是城市管理的可喜进步。”其反响范围,已扩至全国。
南京市容管理局长张东毛5月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这一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在长期管理实践基础上的反思。但是,怎么做好这篇文章,考验政府智慧。”
城市管理,遭遇民生诉求的挑战
南京的早点摊、修旧摊、水果摊、百货摊、临时菜市场、书报亭等各类摊点,2003年有一万个左右,此后经过多次清理,至目前还有五六千个。
但是,对于这些摊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争议一直不断,管理上也“飘忽不定”。
南京市容局法规处处长钱德文认为,在立法调研中,频频听到这样的反映:对路边摊完全放开不可能,但一味封杀实际效果也不行。“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给路边摊点一个法律说法很有必要。”新条例实施以后,以后只要是经过审批的“合法”路边摊,不会再让他们收摊了。至于什么人可以办、怎么办,南京市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上都会有更细致的考量。
局部试验,为新规探路
老的市容条例,已沿用了11年。记者了解到,为实现路边摊的“有序开放”,南京目前先行启动了夜排档和早餐点的改革试验,在管理的方式、细节上琢磨了不少亮点。
5月6日下午5点半,三牌楼大街广场附近的大排档夜市又和往日一样热闹起来。沿着金川河岸的钢结构长廊下,32家摊点一字排开,统一的不锈钢炉具、餐桌在夕阳下闪着金光,开始迎接今晚的第一批食客。
徐蕴国夫妇熟练地架起了烧烤架,“我们的生意很好,每天营业额都有三四百块!”这个“曾经走过弯路的”男人,为了养家,在三牌楼摆了十几年烧烤摊。“一有检查就逃跑,有的客人钱还没给,也顾不上了。”而自从去年11月进入南京第一家规范化的夜市排档以来,“我们心定了!”
负责这个夜排档管理的中央门街道副主任告诉记者,“以前南京对夜排档是全面封杀的,现在,市里决定在这里搞规范化的试点,允许部分最困难的人员定时定点摆摊,统一设施、统一保洁,还设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对于面广量大的早点摊点,南京市规定:平时8点半、节假日9点收摊;不得经营面条、馄饨等需要上下水设施的品种;不得摆放桌椅。对此,有关人士解释说:“需要上下水的品种,在路边摊经营有太大的卫生风险;而摆放桌椅会占用道路过多,因此路边摊只能提供可携式餐点。”
既照顾特困人群“肚皮”,也维护了城市“面皮”——立足双赢的1500个规范化的早摊点,如今遍布南京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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