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道培发布会展示被侵夺学术成果证据。黄慧敏摄
院士曝光弟子剽窃学术成果 弟子称掌握其不利证据
5月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北大人民医院现任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获得的2008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细胞因子在造血干细胞诱导免疫耐受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提出质疑,曝其为剽窃、侵夺其学术成果申报的奖项。
陆道培在发布会上称,黄晓军曾是陆道培的博士研究生,参与过陆道培造血干系胞领域的项目研究。此次黄晓军获奖项目,仅仅在陆道培排名第一的2006年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HLA配型不合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研究和临床结果”项目进行了非实质性改动。
是否可以抹掉原项目的署名人?
从网上新闻中可以查到2006年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HLA配型不合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研究和临床结果”项目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市道培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三个单位联合申请,陆道培、黄晓军、纪树荃、陈惠仁、吴彤、郭乃榄、陈欢、刘开彦、刘代红、王恒湘共同获得。而获得2008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细胞因子在造血干细胞诱导免疫耐受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选送,由黄晓军、常英军、许兰平、刘开彦、刘代红、赵翔宇、陈欢、陈育红、赵杰。
两个名单相对照可以发现有4个名字重合,黄晓军、陈欢、刘开彦、刘代红。经过06年获奖名单榜上有名的吴彤核实,这4位重合的人均属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那么抹掉的名字的就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以外的人员。据吴彤所言,06年与08年的两个项目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别,06年的项目包括了两个部分,由两个团队完成,一个团队是由陆道培院士带领,黄晓军当时属于这个团队,另一个由纪树荃带领。而此次黄晓军申请的项目,主要研究成果是陆院士这个团队的成果的无实质修改,故抹掉纪树荃团队的名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把陆道培团队的也抹去则是不该的。
记者一再联系黄晓军,但一直处于暂时无法接通状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从法律角度谈了他的看法,两次评奖成果都应该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如果第二次运用了第一次的大部分成果,即便是黄晓军原来也参与了项目研究,也应该署原成果的科研人员的名字,在对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原成果,那么也是侵害原成果著作权人的权益,但是如果仅仅是应用,并有创新,并在著作内提到了前人的名字,则著作未必属前人姓名。
双方互有把柄在手?
此次新闻发布会,陆道培拿出了非常详实的材料来证明黄晓军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先后提供给中华医学会和教育部等部门。而黄晓军也没有完全沉默,4月15日短信陆道培“听说您要置我于死地,这样对你我都不好,我也获得了您以前报奖中对您不利的证据,我不希望将这些证据朝着不利于您的方向发展……”随后黄晓军又亲笔写信给陆道培,信中仍称掌握对陆不利的材料,此后又多次送递有关不利陆道培的“证据”。
如何寻找第三方裁定?
中华医学会在陆提出对颁奖反对意见是责成该奖项的推荐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调查此事,随后人民医院以学术委员会的名义答复中华医学会,结论为所推荐的奖项内容属实,不存在剽窃、侵夺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并同时推荐黄晓军等以同一内容申请北京市科技奖。
4月15日,北大医学部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北大人民医院学术委员会联合组织会议,请陆道培和黄晓军到场分别陈述。初步结论则是“黄晓军报奖材料数据有误”,奖项是否撤销“由中华医学会决定”。 5月4日,陆道培终于收到北大医学部和北大人民医院对此事的联合回复,称项目“未发现明确伪造实验数据的证据,但存在数据有误、标注不清、表格不规范的问题”,黄晓军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问题则“难以做出明确结论”,对获奖的处理意见“建议由授奖部门决定”。落款日期则是4月16日。
在中华医学会颁奖一个月后陆道培也组织了一个9位专家的调查组,在审查了黄晓军报奖申请书及所列论文得出结论,该报将材料确实存在剽窃、侵夺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科学事实,并且还存在大量伪造实验数据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按照陆道培的说法:“不组织第三方调查,由获奖的受益单位自己审查自己,怎么能保证公平?”但是陆道培所组织的调查结果是不是又令人信服呢,毕竟利益关系人,由他组织显然也不合适。
陆道培说,召开新闻发布会是无奈之举,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律师刘海建议可以诉诸法律,通过法律解决。他认为这是一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在我国比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这类案件有丰富的经验,遇到这类比较专业的案件,会请第三方如相关的权威机构或者组织一些知名专家、院士对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可作为法院断案的重要依据。(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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