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5月9日电(记者徐运平)今年80岁的回族老人马汉武,今天上午从自治区领导手中接过“高龄老人津贴证”、“高龄老人津贴领取卡”,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从5月起,他每月可以从政府领到200元的高龄老人津贴。
马老汉只是宁夏39300多位80岁以上老年人当中的受益者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今天在银川市举行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启动仪式上宣布,自治区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正式建立。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讲话中表示,宁夏建立的“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是对传统意义上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创新,也全国第一个建立普惠性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他说,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但以省区宣布全面建立这一制度,宁夏属首家,标志着宁夏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由以往低标准、临时性、不确定性的救济方式转变为一种规范的制度性保障,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该项制度规定,凡具有自治区内户口、年龄8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按家庭困难程度和保障对象的年龄分类分档发放。
年龄在80—89周岁的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其中银川市、石嘴山市每人每月200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每人每月170元;年龄在80—8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补助水平发放,其中川区13县(市、区)每人每月65元,山区9县(区)每人每月50元。
年龄在90—99周岁的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30%发放,即银川市、石嘴山市每人每月260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每人每月220元;年龄在90—9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补助水平的130%发放,即川区13县(市、区)每人每月85元,山区9县(区)每人每月65元。
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分城乡,一律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该项制度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按月通过银行将津贴及时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据统计,目前宁夏城乡60岁以上老人达57.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9.4%;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39300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83%;空巢老人达18.29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1.7%,解决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老人比例高、老年人社会保障不够健全等问题,从根本上说必须建立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双重性质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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