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成功侦破虎门镇“5·3”爆炸案 前女友开店亏本 炸超市宣泄不满
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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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东莞市公安局昨晚对外公布,已成功侦破虎门“5·3”爆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胡×(男,33岁,河南汝南人),缴获定时器、电池、胶布、铁钉等爆炸装置材料一批。
5月3日晚8时25分,虎门镇小捷滘社区捷南路×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爆炸造成14人受伤。案件发生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东莞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并邀请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乌国庆到虎门镇指导工作。
经过7天的侦查,专案组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10日晚11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长安镇一工厂宿舍将胡×抓获,并在胡×居住的宿舍里,搜获定时器、电池、胶布、铁钉等制造爆炸装置的材料。
经审讯,胡×对5月3日晚在虎门镇小捷滘社区×超市门口放置自制炸弹进行爆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胡×交代,他曾出资1万元资助前女朋友开店,但全部亏本,便认为社会对其不公,产生通过爆炸来报复社会、敲诈勒索的心理。(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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