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五月十二日电(周宵文陈静) 中石化员工陈清等利用职务便利,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航空煤油窃走并获取利益。今日此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二审。
据知,一审中,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法官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包括陈清在内的七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没收追缴的非法所得;以掩饰、隐瞒罪判处收购赃油的陆元林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介绍,二〇〇八年八月间,被告人陈清、王厚庆预谋利用陈清的职务便利,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存储在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炼油厂的航空煤油窃走获取利益。之后王厚庆纠集被告人邬方达、蔡裕勤等共商并联系销赃。
当年九月四日深夜,犯罪嫌疑人按照事先约定,共同将罐区储存的价值人民币五十余万元的五十八吨航空煤油装至被告孙子兴驾驶的油船内。次日,孙以每吨六千五百元的价格将上述航空煤油销赃给陆元林,并得人民币近三十八万元。事后七名被告人共同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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