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从本月起退休人员补缴医保工龄、个人账户分配 正式与单位脱钩
退休人员医保工龄可个人补缴
从本月起,退休人员补缴医保工龄、个人账户分配,正式与单位脱钩。
今天上午9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退休人员医保工龄补缴可个人单独缴纳,医保个人账户分配不受单位缴费影响。
脱钩一
医保工龄补缴可个人单独缴纳
新政
从今年5月1日起,退休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条件,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者,选择进行工龄补缴时,缴费方式改为由单位为个人单独进行缴纳,或个人通过银行缴纳。
背景
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满足女20年、男25年,不足者可一次性补缴。
过去,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的缴费方式,是个人将补缴的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上缴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如果单位缓缴,则等同于个人尚未补缴,直接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参保职工单独缴纳工龄补缴费用的方式有两种选择:
现金缴费 参保职工将现金交给参保单位,由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将工龄补缴资金交给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扣缴 参保职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即委托银行扣缴。
目前扣款的银行为北京银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扣款时间为每月的12日与25日(每年的2月为22日,遇公休日顺延)。
权威解读
市人保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袁建设表示,自参保职工进行工龄补缴之月起,三个月内工龄补缴资金须现金足额缴纳或确保银行扣划成功。因个人原因,工龄补缴资金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转入区县社保中心银行账户的,不再办理工龄补缴手续。
特别提醒
凡选择委托银行扣缴的参保职工,需通过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保中心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的复印件。
同时在规定的补缴月内的11日和24日(每年的2月为21日)前存入足够的现金,以保证扣款成功。
另外,参保职工应及时到扣款银行或通过扣款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查询扣款信息(北京银行:9616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11185),如资金不足需及时存入。
脱钩二
医保个人账户分配不受单位缴费影响
新政
从今年1月1日起,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与单位缴费挂钩。
从今年5月1日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与单位缴费脱钩。即无论参保单位是否欠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均按月足额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无论单位经营情况如何、欠费多少,退休人员手中的医保存折照样每月足额到账并能提取。
背景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即参保人员手中的医保存折。
按照过去的规定,单位需要按月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人退休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单位有欠费等问题,参保人退休后则不能享受及时报销医疗费等待遇,也不能按月足额分配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
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金,不再通过单位缴纳,改由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分配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为扣缴。
袁建设副主任表示,目前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70岁以下者每月到账100元,70岁以上的每月到账110元。大额医疗费互助金自动代扣后,现在每月个人账户到账金额分别变为97元和107元,不再需要退休人员或参保单位单缴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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