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13日电(记者浦超、何璐璐)记者13日从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专项投入力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向人口较少民族倾斜,扶贫资金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并对特困群体,采取特殊扶持政策。
据云南省财政厅相关领导介绍,2008年,云南省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7475万元,比2007年增加5375万元,增长44.4%。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对人口较少民族的专项扶持达到9096万元,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量的52.1%。2009年云南省财政将加大该项资金的投入力度,用于实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的整村推进,着力解决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等问题,改善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民族贫困地区一直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个省级重点县,民族自治地方就达56个,占70%。2008年,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307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总量的57.4%。同时,针对当时尚未确定族属的克木人和莽人特困群体按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予以了重点扶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了文化室建设、整村推进、安居房改造、易地搬迁等项目。2009年将继续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已确定为布朗族的莽人和克木人进行专项扶持,并安排资金对僰人进行专项扶持。
据介绍,云南省对边境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整村推进补助标准高于其他贫困地区;基本建设投资对边境民族地区倾斜,2009年云南省将增强对边境民族地区基本建设投入力度,认真做好边境民族地区基本建设投资相关工作。另外,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安排上,云南省也努力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目前,各地州正在申报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符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条件的前提下,云南省财政将进一步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将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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