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王荣军
“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4.30元/亩,旱地减半征收”,这是2005年10月自治区物价局对贵港市农业供水价格调整请示的批复文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陆村,这份文件的复印件偏偏少了“旱地减半征收”这几个字。
今年2月,一些村民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向有关部门举报。5月11日,贵港市物价局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称,该村委会应退还多收的水费。
借“假文件”多收费数年 据了解,石卡镇陆村有农田5100多亩,灌溉水来自贵港市平龙水库。村民用水后,村委会代收水费,然后交给平龙水库。
据该村村民介绍,今年1月,陆村村委会干部在收取水费时,采取从甘蔗款中扣除的方式(村民卖蔗后,糖厂将甘蔗款汇到村委会账上,由村委会帮忙发放),引起部分村民不满。有村民向村委会索要了收取水费所依据的文件,向贵港市物价局咨询,不料发现这份文件有伪造之嫌。
5月8日,记者从村民手中看到了两份文件复印件:一份源自贵港市物价局,内容是自治区物价局对贵港市《关于调整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的批复,称同意将贵港市达开水库、平龙水库等4个水库灌区的“农业供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4.30元/亩,旱地减半征收”;另一份源自村委会,偏偏不见了“旱地减半征收”这几个关键的字。
“陆村5100亩农田中,旱地有4000亩。从2005年10月至今,每亩旱地被多收12.15元,算起来可是一笔大数。这笔钱到哪里去了?”一些村民说。
另外,村民提出,村里有1000多亩地多年来无法用到水库的水灌溉,却照样被收取了水费,他们认为这有违“谁用水,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
村委会主任否认与己有关 5月8日下午,陆村村委会主任陆元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是2008年下半年当选为村主任的。前任村干部转给他的物价局收费文件复印件中,就没有“旱地减半征收”的内容。今年2月,接到村民的反映后,他到平龙水库下属的两个水利站查询,结果发现水利站的文件里“也没有旱地减半征收的内容”;他又到贵港市物价局去查询,发现物价局的原件中有“旱地减半征收”的内容。“我这才知道,村里用的文件复印件是篡改过的,但具体是谁改的,我不清楚,反正与我无关。”陆元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