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5月15日电(记者周潼潼、李忠将)贵州省将推行监管民警跨警种轮岗交流制,新入警人员按一定比例先安排到监管场所工作,满3年后再从事其他警种工作。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公安厅了解到,推行此项制度旨在加强全省监管场所的警力保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管民警队伍,推动公安监管工作的有序展开。
据了解,除新入警人员按一定比例先安排到监管场所工作外,对于在监管场所工作已满5年的民警,将在保证工作连续性,保留必要业务骨干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跨警种、多渠道进行轮岗交流。同时,在经济待遇、政治待遇上,贵州省将向监管民警实行倾斜政策,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及时发现、制止事故和在深挖犯罪、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监管场所和民警,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贵州省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监管场所医务力量和医疗机构的建设。给监管场所配备必要医护人员,确保入所健康检查和日常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并主动加强与地方医院的协调,尽快开通监所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患病人员及时得到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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