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走进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范平(化名),没有看到高高在上的法官,也没有看到英勇威武的法警,圆桌上摆放着绿色的盆装橡皮树和粉红的鲜花,整个法庭色调温和,灯光明亮。如果不是法官面前圆桌上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等标牌,他感觉仿佛来到了学校的会议室。
在审判长王群岭的示意下,他坐在了法官的对面。坐下后,他才发现座椅与教室里的是一样的。王群岭指着身边一位和蔼可亲的人对他说:“这是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的心理咨询师袁林方,也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现在,依法开庭审理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审判几乎是在一种“座谈”的环境中进行的。
“截至目前,"圆桌审判"已在全省少年刑事审判中全面推开。二七区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咨询,是对"圆桌审判"的一种创新。”负责指导全省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潘家玲对记者说。
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 潘家玲说,河南省高院刑一庭对“圆桌审判”进行专题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但犯罪案件的性质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等案件类型上,案情并不复杂,未成年人作案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家庭矛盾等导致的心理问题所致。
去年,在全省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要求,全省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在推行“圆桌审判”模式中,要突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突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矫治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不久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用“圆桌审判”模式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李红(化名)情绪波动比较大,不停地哭泣。法官问起原因,她说:“我这辈子完了!我吃不下饭,晚上老是失眠,我没法活了!”
法官就邀请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袁林方对其进行封闭式心理疏导。袁林方了解到,李红在上小学和初中时成绩优异,因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道路。袁林方通过心理疏导,找出李红自身的亮点,帮助其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并教她如何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效地克制冲动,引导她在生活中谨慎择友。
法院经过认真研究,依法判处李红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最近,法官和袁林方对其回访发现,她已走出心理阴影,学习努力,与父母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二七区人民法院院长靳凤英说,为了将心理咨询师全面引入“圆桌审判”,去年,经法院提请二七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袁林方和心理咨询师张帆,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人民陪审员。他们从案件的受理、开庭审理到结果的宣判,全程参与。法院根据他们的建议,对审判法庭进行了精心设置,法官态度温和、和蔼可亲,以便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更有效的心理辅导和矫治。目前,心理咨询师参与审理的30起少年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田立文告诉记者,心理咨询师参与对案件的审理,大大舒缓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一方面悔罪表现更加明显,另一方面打破了过去由法官只从法律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的片面性,使庭审教育更具人性化,更加有利于法院、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气氛宽松有助帮教 “"圆桌审判"对未成年被告人是人文关怀,但有损法律尊严。刑罚的根本目的,是要使犯罪者受到惩罚,这种惩罚,不仅体现在刑罚的执行中,还体现在法庭的审判过程中,"圆桌审判"恰恰淡化了刑罚的色彩。”也有人对“圆桌审判”模式的推行提出质疑。
对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公开表态说:“法院开庭是非常严肃的,但未成年被告人在心理上还不成熟,普通的法庭审判形式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而"圆桌审判"的形式可以营造一种相对宽松的审判气氛,让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在减缓压力的情况下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这不仅仅是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和期望,同时也体现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预防重新犯罪具有促进作用。”
事隔一年,张立勇感慨地对记者说:“实践表明,在"圆桌审判"中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精神是吻合的。”
共青团河南省委一位负责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多方面的,但就客观原因来讲,“问题少年”是问题家庭的产物。另外,学校教育也有问题。对缺少亲情和关爱的少年犯来说,具有人情味的“圆桌审判”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情感教育,将“圆桌法庭”变成最特别的“课堂”,从这个“课堂”里最终成功毕业的,将只有学生,而没有罪犯。
本报郑州5月19日电
记者手记
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适用特殊的刑事司法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不仅设计独立的少年司法程序,还设置有专门的少年刑事法庭。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因此,对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司法方针的审判模式,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期待着,“圆桌审判”能够推动少年刑事审判制度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