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知情人士说:“这是全国第一家,非常有特色,中央编办认为,将其作为一种探索,更利于民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改革方案
长春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办公厅和工作部门41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副局级建制)两个,初步拟定6月底前结束。
新组建4个局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将市经济委员会除煤炭、电力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外的职责、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牌子。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外国专家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客运管理(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道路维修、燃(煤)气管理、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的城市供热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市政公用局。
新列入部分部门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民防局的牌子。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个局更名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原名为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
相应增加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等职责。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原名为长春市广播电视局
将市文化局的电影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原名为长春市牧业管理局
加强畜禽等动物疫病防治管理有关职责。
加挂4个牌子
将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牌子,调整为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的牌子。将市政府办公厅的金融方面协调服务相关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商务局加挂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的牌子,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职责。
长春市文化局加挂市文物局的牌子,加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职责。
不再保留
长春市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
将其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