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恩义 范正宪 黄筱筱)在信用社贷款期满后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也不主动履行义务。记者昨日从建始县法院获悉,经过艰苦追踪,拥有上百万财产的当事人胡某,终于在拖欠12年后,还清了两万元贷款的本息。
1994年3月24日,建始县官店镇陈子山村村民胡某,在建始县信用联社贷款两万元。约定的还贷期限届满后,胡某却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无奈之下,信用联社只好向法院起诉。1997年8月9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偿还两万元贷款及利息,但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信用联社向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法官给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胡某已举家外出,下落不明。
2009年,执行法官在反复研究案情后,决定以悬赏的方式寻找胡某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不久,有线人反映,胡某在武汉开有搬迁公司、在恩施拥有一个规模较大的网吧、一栋四层楼房及轿车等价值超过百万的财产。
4月18日,办案人员最终将胡某截住。5月18日,胡某将贷款本息共4万余元送到建始县信用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