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回应“女清洁工捡金案”表示
力争依法裁判又能效果良好
王晓云、范贞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范贞报道:昨天晚上8时,广东高级法院院长郑鄂作客南方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就近日热炒的“操字案”和“女许霆案”等作出回应。
“操”字案:
司法诉求要依法理性表达
对于最近热炒的因上诉状写“操”字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司法拘留事件,郑鄂没有回避网友的话题。
他说,事情发生后,我十分留意各方的反应,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我有两点看法,一是任何司法诉求都应当依法和理性地表达。二是司法权威的树立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如果公民缺乏法律信仰,无视司法权威,那么,受损害的不仅是司法权威,而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最终受害者肯定是社会大众。
“女许霆案”:
公正审理追求双效果
网友“喵喵”问:最近被称为“女许霆案”的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面临无期徒刑,请问法院在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时,如何保证做到司法公正?
郑鄂回应说,我从报纸上了解到这个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未到法院来。任何案件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并经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类似这样的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请网友相信,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我们都一定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审理,力争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广州许霆案”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对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社会也比较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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