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账外账”成立空壳公司 层层转账掌控大量资金 一清集团原总会计师接受审判
贪4000万环卫女巨贪获死缓
曾在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的于小兰,贪污单位公款近4000万元。今天,于小兰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死缓。
据了解,此案是本市最近几年借国企改制贪污公款数额最大的一起。
宣判现场
女巨贪听宣判右手紧捏着衣角
上午9时,距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二中院第3审判庭已经是座无虚席。
9时30分,于小兰被押上法庭。她中等个子,头发花白,脸色憔悴。坐在一旁的原同事向记者证实,于小兰比以前瘦多了,头发也比以前更白了。
法庭对于小兰占有公款,用来购房的一笔款项进行了质证,随即法官宣布5分钟后作出判决。
记者注意到于小兰被押出法庭时步履沉重,就连推开法庭拦挡门时也显得软弱无力。
5分钟后于小兰重新被押上法庭。
她神情紧张,右手一直紧紧捏着衣服角没有放开。
当法官宣读到“依法判处于小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于小兰的身体晃动了几下。
被带离法庭时,于小兰将头转向旁听席上,这里坐着她的亲属。
于小兰被带离后,旁听席上一名家属情绪激动,大声表示对判决不服。此人很快被其他亲属制止,并被劝离。
在法院外面,这名亲属一边痛哭一边不停地打电话。
巧转账目
单位购房款中挤出“私房钱”
1999年,于小兰担任北京市第一清洁车辆场财务科科长。
这一年,清洁车辆场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专门申请了1500万元资金,在朝阳区甘露园购买了48套住宅。
由于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当时的清洁车辆场场长唐某(2006年3月病故)和于小兰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同意以优惠的价格再卖给清洁车辆场5套房,共计53套住宅。
唐某和于小兰以此为由再次申请了200万元购房款。两人用这200万元,和他们掌握的账外款中的38万元购买了私房。
唐某得到一套住房,于小兰得到两套。不久,她将其中一套卖掉,得到赃款100多万元。案发后,二人用公款购买的住房被冻结,于小兰卖房所得赃款被追缴。
3600万元账外资金流向
北京振环贸易公司账号:无
2001年2月16日1080.825万元2001年3月26日562.742万元
北京升华电梯公司账号:27596
建设银行洋桥支行2002年12月31日400万元
北京环卫综合处理厂账号:32116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2005年7月12日2007.923万元
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账号:39268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2006年10月26日3500万元
(转款后此账户余额173万元)
第一清洁车辆场账号:7478
北京银行新源支行2005年7月20日625万元
2005年11月30日1023.619万元
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账号:06277
北京银行新源支行2006年2月27日
1600余万元
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账号:54052兴业银行亚运村支行2007年7月16日3500万元
空壳公司
掌控公款3600万元
2001年12月,唐某担任了一清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小兰担任了一清公司的总会计师。
当时,一清集团公司下属有10多个子公司,这些公司的所有收入均不入一清集团公司的大账,而是单独立账,由唐某和于小兰掌握,其他人根本不掌握这些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2005年7月,唐某以准备与广东某企业合作为名,提出建立董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名义由4人组成,其实,只有唐某和于小兰知道它的存在,这个公司既没有员工,也没有经营,完全是一家空壳公司。
记者手中有一张被于小兰所掌控的3600万元公款的流向图。通过这张流向图就可以看出,原来一清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账外公款,虽然几经流转,但最终还是逐渐流向了于小兰、唐某控制的董村公司。
从2005年7月开始,唐某和于小兰将其控制的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账外资金陆续转入董村公司的账户。至2006年2月,董村公司账户内的资金高达3600余万元。
监管不力
“账外账”制造贪污机会
1999年,于小兰、唐某占有238万元公款,为自己购买住房,完全是他们自己办的,下属没有人知道。购买如此多住房,在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实施。
可是,在当时的第一清洁车辆场,一个场长,一个财务科长就办了。据了解,曾有审计部门对第一清洁车辆场进行过财务审计,由于当时于小兰也从中协助,所以他们侵占公款,购买住房的问题并没有暴露。
再有,就是一清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不入集团大账,完全由唐某、于小兰说了算,结果形成“账外账”。特别是,2006年4月,唐某已经去世,董村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于小兰竟然能利用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转移公款。
文/记者秦胜利孙慧丽
于小兰在法庭上一直神情紧张
摄/记者曹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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