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梅新育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蒋先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
符启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美国房地产价格也急剧下挫。去美国抄底楼市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
不久前,由北京某机构组织的“中国首个赴美购房团”启程,先后在洛杉矶、纽约、旧金山、波士顿、拉斯韦加斯等多个城市考察。全国各地多个赴美购房团也跃跃欲试。为何人们此时如此关注美国楼市?海外市场房价回落明显,但购房还有无风险?投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此,我们采访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蒋先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符启林。
为何有人热衷赴美炒房? 问:目前,赴美国炒房的火爆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梅新育: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美国危机导致其房地产市场暴跌,一方面降低了收购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美国有关政府部门、地区和民间对外来收购者的门槛。第二,中国出现了一批高收入阶层,他们存在跨国投资、丰富其投资组合的正常需求。
蒋先玲: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房地产市场的大幅缩水,因此,国内投资者以为美国现在的房价一定很低。同时国内媒体对美国金融危机铺天盖地的报道,让人们认为美国经济衰退现象严重,美国房地产市场到处是“黄金”!三是去美国炒房的投资者具有投机心理。
美国房价尚难断言触底 问:目前美国房价真的到“底”了吗?
符启林:根据经济学的理论,经济危机一般都会周期性地爆发,且每次经济危机都分为危机—萧条—复苏—繁荣几个阶段,这次危机也同样要经历这种周期性,且这次危机百年未遇,这种周期性可能会更长一些。美国的房价,依我的估计,也差不多就是这个价格了,往下行的空间不大,往上行的空间也不会马上出现。
蒋先玲:现在美国金融危机还未见底。一是随着东欧金融危机的加重,美国金融危机已辐射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又会反过来加深美国金融危机的程度。其次,奥巴马政府救市方案的一再受挫也表明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程度。在金融危机还未见底的情况下,如何能判断房地产市场的“底部”呢?
问:目前是去美国购房的最佳时机吗?
梅新育:投资不能指望准确地抄在最底部,有余力的投资者可以考虑。去年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决定启动谈判新版中美投资保护协定,1月份美国使馆经济部门最高官员还为此请我去谈了一番,相信未来对中国居民赴美投资的保护力度会加大。
符启林:我认为目前去美国炒房应该是一个契机。美国的房价已进入僵持状态,再下行已不太可能,如果资本真正想寻求出路,现在到美国投资房地产未尝不可,但要注意一点,想很快就有所回报,这种想法也不现实,估计得两三年以后。
蒋先玲:目前还未看到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底部”,因此,贸然行事会带来巨大的风险。需要了解多方面风险
问:去美国买房存在什么风险?
蒋先玲:现在去美国投资房地产要注意通货膨胀风险,美国政府巨额的救市资金进入市场,美国财政部大量增发国债,所有这一切都是为应付金融危机,而一旦危机有所缓解,另一个风险可能会来临,即通货膨胀,美元就可能会贬值。这时,美国房地产的利润必定减少。
符启林:美国与我国法律制度不一样,法律风险很大;美国的信用制度特别发达,对个人征信、洗钱等问题管控严格,这对中国投资者来说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否则会“触礁”;美国是各种税种繁杂的国家,对不动产领域的征税有多种,且对不动产持有征税计税数额较大,一般都在不动产总值的3%,且每年评估和征缴,如购置不动产一定要考虑这个因素,否则,买得起房,付不起税,会引来一系列麻烦。
梅新育:美国人少地多,且城市化早已完成,一个城市的支柱产业衰退了,居民可能拍拍屁股就丢下来去另一座城市了,城市房地产在较长时间跨度上未必持续上涨。这方面风险要考虑到。
为投资者提几点建议 问:对准备在美国购房的投资者有什么建议?
梅新育:首先,要保持资金有足够的流动性,保证自己在一两年内不需要依靠出售某些证券、房产来满足流动性需求。其次,选择有复苏可能的城市,而不是没落“鬼城”。第三,计算好持有成本。第四,注意选择社区环境。第五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相关问题,争取在新版中美投资保护协定中为他们取得更大保障。
蒋先玲:如果出于居住目的,如供孩子上学或工作,现在可以去美国投资房地产。如果是以投资为目的,我认为应该首先了解美国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会陷入另外的陷阱。其实,我认为如果真有闲钱做投资,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倒是一个较好的投资机会,而且,还扩大了内需,何乐而不为!
符启林:我的建议有4点:首先,一定要请美国当地的律师帮忙买房。其次,一定要找正当的中介机构。美国的服务业十分发达,买房卖房一般都离不开中介机构,好的中介机构会节省许多时间和金钱,规避法律风险。第三,要弄清美国的税收法律制度,避免发生“赚的钱还不够交税”的现象。最后还要注意资金进出国境的安全,遵守所在国金融与信用管制措施。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