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洪亮)海西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或先可转移接续。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结合海西政策,我省从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三个方面出台八项举措。
建立海西人力资源市场 措施指出,将探索建立海西人力资源市场。
具体规划为,以福建为中心,覆盖闽、浙、赣、粤四省周边城市,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推动信息系统联网,逐步形成海峡西岸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就业服务体系,并逐步向中西部和海峡东岸拓展。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对省内外所有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行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推进尤溪、长汀、邵武、南安、仙游、平和、龙海、长泰、福鼎等县(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就业管理制度、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
建15个公共实训基地 在培训方面,围绕“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从2009年起到2012年,建设15个集培养产业技工和公共实训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
以技工院校为载体,建立对我省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培训制度。以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向台居民开放所有工种 在闽台职业培训方面,在原对台开放的43个职业鉴定(工种)基础上,向台湾居民全面开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引进台湾职教资源,到2012年实现全省技工教师全面接受培训,并将培训延伸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引进台湾创业模式,建立30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圆梦工程”。推动我省技工院校与台湾职业院校开展“校际合作”和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式高端计算机技能人才的培养。
此外,建立闽台职业培训网(即闽台职业培训交流合作远程视频培训平台),对我省技工教育师资实施远程视频培训。
探索养老险转移办法 措施包括,探索海西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待国家新农保制度试点意见出台后,推动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抓紧研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不同参保人员的关系转移和衔接问题,提出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等问题的途径和政策。
此外,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对已参保的农民按自愿原则给予续保。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