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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部分慢性病可在门诊用医保

2009年05月28日06:5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驰)今年沈阳市将调整出台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让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在年内,一些慢性病有望在门诊治疗时享受医保待遇。

  5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周活动上获悉了这个消息。


  目前,沈阳市城镇居民参保者除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和尿毒症透析可以享受规定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就医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沈阳市将扩大门诊就医的范围,一些慢性病将逐步加入门诊享受医保待遇范围;也有可能提高报销比例。

  另外,记者获悉:今年沈阳市计划9月1日开展驻沈高校大学生的参保工作。据统计目前驻沈高校在校大学生约30万名,9月1日首批入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主要指新生。大学生医保的缴费额数与未成年人一样,预计收费约为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仅需缴纳40元,即可享受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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