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5月28日电 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余飞通讯员顾丹近日,湖北省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强调,要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
今年是湖北省政府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三年。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3月16日,湖北省政府成立了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妇联、残联等18个成员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由赵斌任组长,主持协调落实湖北各地的法律援助工作。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能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主持协调法律援助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建立有效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
赵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认识法律援助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高度出发,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督促全省各地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共同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最终造福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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