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海米没有QS标识超市遭遇10倍索赔

2009年06月04日01:5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津报网-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然)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自6月1日起实施,“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的规定是其中一大亮点。市民孙先生购买袋装海米回家后,发现该海米居然没有基本的QS认证,属不合格产品,遂将售卖产品的津工超市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10倍赔偿责任。
昨天,和平区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此案。据了解,该案是本市第一例适用新法起诉10倍赔偿的案件。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