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iyaxin.com讯(本网记者 李凯)由于在互联网上骂人,旅行社老板邓秀丽日前受到了法律制裁,这也是公安机关破获的新疆首例旅行社互联网人身攻击案。
2009年2月27日-3月1日,突然从多达18个旅游业务类QQ群中跳出骂人帖子,“旅游败类”、“无赖”、“卑鄙小人”、“流氓”等带有人身攻击的字眼充斥帖子当中,矛头直指新疆观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经理杨志明。
由于这些帖子出现在全国旅游同行的QQ群中,杨志明个人及公司声誉都受到了不良影响,在保留网上骂人的相关证据后,杨志明报了警。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发现,发帖骂人者系新疆中国国际旅行社省心之旅负责人邓秀丽。
5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决定对邓秀丽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明确写道,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将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曹志新说,类似网络攻击案件,在旅游执法过程中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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