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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与家人“共享”

2009年06月04日15:3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4日电(记者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镇江进一步完善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在二级账户原有使用功能基础上,拓展其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二级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套餐”等。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和突出特色。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一是为参保人员用于支付门诊或小病医疗费用;二是通过明确个人账户的个人所有权来促使个人约束自己的医疗消费;三是鼓励个人积累和节约使用账户资金,以应付将来年老、大病时的医疗费用支付风险。

  镇江作为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个人账户经过15年运行已具有一定积累。从去年起,镇江市将个人账户分设一、二级,初步解决了账户积累性不够、有积累的发生较高费用后一次性被释放的问题。

  在镇江市统账结合方式下,个人账户是一种“个人所有”的统筹基金,只能在参保状态下用于规定的医疗消费,个人账户用完后可以进统筹报销。个人账户分设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二级账户为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其余为一级账户。当年补缴、继承、受赠的账户基金划入一级个人账户。

  7月1日起,镇江市开始实施医保新政,二级个人医保账户新增助保、助医、抵个人支付、家庭账户和健康维护五项功能。

  让参保人员最感兴趣的是:医保新政实施后,“自己账户上的钱可以给家里人用了”。按照新政,一个家庭中,丈夫在单位参保,个人二级账户有结余,而妻子因为失业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这时丈夫可以从二级账户中划出资金,帮助妻子缴费参保。如果参保人员的父母退休,因年老体弱经常看病,而每年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够用,子女可在每年年初,从自己的二级账户划出资金给父母,帮助父母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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