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7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大连康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楼盘销售的广告宣传页中,使用了美国一家互联网图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2幅图片,被该美国公司在中国的授权单位告上法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共计1.4万元人民币。
美国GettyImages公司是一家知名的互联网图片企业,2007年7月12日,授权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图像,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任何第三人对美国GettyImages公司知识产权(版权、包括精神权利)的侵犯和未经授权使用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
2006年,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发现,大连康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南岭新城”销售广告宣传页中使用GettyImages公司的图片两幅,分别标有名称和编号。宣传页中还印有广告推广单位等。为此,华盖公司于2006年、2007年致函康阳公司,要求核对授权许可使用证明并提出交涉,没有结果。于是华盖公司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康阳公司赔偿,并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我国与美国Getty Images公司所属国系《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成员国,上述涉案图像又属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摄影作品。故依条约规定,该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华盖公司依该公司授权行使诉权和相关著作权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康阳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华盖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又无其他合理使用或法定免责事由,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于是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4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康阳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辽宁高院在开庭审理后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且无事实根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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