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9日电(记者刘翔霄)山西省纪委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志信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决定。
经查,高志信利用职务便利,在2001年至2004年之间违规批准出口玉米实行“粮源置换”,造成下属单位借“粮源置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3.05亿元和出口退税1.33亿元;在任职期间,高志信滥用职权,批准借款,造成国有资产400万元经济损失;违反国务院禁令,擅自决定动用粮食企业资金修建宾馆;违背党性原则立场,搞封建迷信活动,为自己树碑立传、歌功颂德。
通报指出,高志信的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且情节严重;并构成扰乱和破坏公共秩序错误。根据有关规定,经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志信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关于反映高志信其他问题的重要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
2007年4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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