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蒋世珊) 社区橱窗引起婴儿受伤,其监护人向居委会索赔9000余元。昨悉,这起历时两月的纠纷经钢花街司法所调解,居委会赔偿2000元。
今年1月14日晚7时许,未满周岁的小瀚文被人抱着,在钢花南苑社区居委会门前的宣传橱窗前看宣传画。
小家伙伸手去摸橱窗,意外碰到橱窗边上一处金属翘角,右手食指被划伤,送往医院后缝了5针。
小瀚文出院后,其家人认为发生意外是因为居委会管理不善,因此向居委会索赔9298元。居委会却认为这属于橱窗的质量问题,应该找制造商。居委会还认为赔偿金额太高,不合常理。双方都找到司法所评理。司法所多次上瀚文家调解,但是双方仍然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近两个月来,司法所又多次做工作,双方终于同意由居委会赔2000元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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