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平谷区召开实施“法制村长(主任)”工程动员大会,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精选出的115名政法工作者接受聘请,兼任275个自然村、25个居委会的法制村长。
每年至少讲一次普法课,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文章;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在活动中发现的危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及时纠正等八大职责是法制村长进村工作的立足点。
区政法委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实施“法制村长(主任)”工程的意见》、《关于对聘任“法制村长(主任)”的管理办法》,确保法制村长开展工作有章可循。
聘任现场,齐各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雅芹告诉记者:“农村工作离不开法律,法制村长不仅仅是送法下乡,从保护农民利益出发,法制村长还能担当起为农民、村干部参与经济活动提供建议的任务”。
在区委三届七次全会提出大力弘扬“自主创业之风、崇尚学习之风、健康娱乐之风、邻里互助之风、家庭和谐之风”的前提下。2008年开始,平谷区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随着城乡法制村长的上任,2009年,平谷区乡风文明建设“百、千、万”工程的“百名法制村长”工程全面铺开。
近年来,平谷区普法工作不断加强,相当一部分村民的法律知识得到了丰富,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但依然存在农村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水平不高、农民对法律理解偏差、极端方式解决矛盾等问题的存在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8年以来,平谷政法系统发挥法律优势,先后在大华山、黄松峪、大兴庄、东高村等镇村试行法制村长制度,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涌现出了梁丽丽等农民贴心人式的法制村长群体。同时还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的“法制村长(主任)”工作领导小组。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宝岐在讲话中指出“对于法制村长实行所在单位和所在镇乡街道党委双重监督考核,对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所在村及镇乡街道党委一致认可的要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工作成效将作为其晋级、晋职,年底评优的重要依据。”(平谷宣传部马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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