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书面意见“解决采纳”首次过半
记者 张勇 通讯员 魏斌
晚报讯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的878件代表书面意见已经各承办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其中一大亮点是,办理答复为“解决采纳”的共有454件,占总数的51.7%,首次过半,创历年新高。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
据悉,878件书面意见答复为“正在解决”的96件,“计划解决”的109件,分别占总数的10.9%和12.4%。今年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书面意见督办和跟踪督办工作,从今年起取消“难以解决”的答复分类;对答复为“正在解决”的,规定年内必须二次答复,将解决进展情况告知代表;今年计划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对主办或合办会议期间代表书面意见数量超过35件的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8家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网上办理系统也将于本月底正式开通;今年起还将选择一批书面意见质量较高、承办单位办理较好的书面意见编辑成册,印发全体代表和各承办单位供借鉴参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 (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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