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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祭新招对付“老赖” 执行局将主动出击

2009年06月17日01:2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无须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会主动出击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林劲标)昨日,记者从广东省高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执行难问题,广东将再出新招。今后,只要是在试点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均可不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而由法官在案件生效后交付执行局执行。
全省21个市均将有一个基层法院作为试点。

  等当事人申请执行?晚了

  “一个案件宣判后,如果一定要等到当事人来申请执行,法院才启动执行的话,就太被动了。此时,被执行人可能已转移财产,甚至有足够时间与法官玩"躲猫猫",从而失去了执行的最佳时机。”广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说。

  结案周期缩短百日,快了

  2009年2月以来,广州从化法院作为试点,成效显著。去年平均结案周期是120天,而今年2月以后却只要25天,其中最短的只要两天。

  2007年,潘某向吴某借13.4万元后一直不还。2009年吴某将潘某告上法庭。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必须履行还款义务。刚领完法律文书两天,吴某就接到了从化法院的电话通知“执行款到账了”。吴某正是得益于从化法院的“主动执行”模式。

  有法律专家充分肯定了广东高院推行的主动执行制度,认为有法律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212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员移送执行人员执行。”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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