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18 03:4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太原市的市容市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环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可不容忽视的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仍是屡禁不止。
近来,就有不少市民的不文明行为频频被新闻媒体曝光:太原市园林局为美化城市在主要街道摆放了3万余盆鲜花,一夜之间丢失了3000多盆;安装在柳巷白天供行人休息、夜晚亦可照明的200多盏漂亮地灯,不到两个月有的被撞歪,有的只剩下底座,有的成了垃圾桶,有的被贴上小广告……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环境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就一个城市而言,这种互动性主要凸显于市容环境与市民素质之间。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和受益者,良好的市民素质可以优化城市环境。对任何一个城市而言,市容环境是市民素质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城市居民文明素质、文化教养水平的象征。如果没有市民良好的素质作支撑、作保证,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容环境,即使一时有了,也不能长久保持,甚至很快被破坏。
城市市容环境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体现公众素质的问题。仅仅依靠加强行政执法,比如重罚随地吐痰者的方式,是治标不治本的。一个具有“慎独”意识的人,即使在没有其他公众监督的情形下,也能遵守社会公德。可见,在加强城市市容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市容环境的管理和执法,另一方面要从宣传教育入手,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意识,使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暴风骤雨式的大力度集中整治固然必要,但关键还要靠和风细雨般的教育管理去慢慢渗透和日渐养成。每次的城市环境整治中,宣传教育是首先要做的一条措施,这很好,但不能一阵风,整治一结束,宣传教育就风平浪静。对于管理也不能整治时严管,过后则放松甚至放任。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不文明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使发生不文明行为者为其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至少要使那些有不文明行为的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是违背社会公德的。
阎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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