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本报记者 胡新桥 本报见习记者 余飞
“出现"六连号"的事情,大家都关注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居民,都想去查哪些人的资料是假的。但是,找出来了又怎么样,无非就是取消认购资格,把摇中的房子收回去。
到最后,真正吃亏的还是我们这些困难居民。”湖北省武汉市的严女士今天对记者说。
严女士家是困难户,她现在在武汉一个街道做临时保洁员。“家庭困难,才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家里本来就没多少钱,有谁愿意花几万元钱去弄假资料,还不是因为一般人弄不到经济适用房。”严女士一家四口住在一间出租房内,她也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太难了。”
武汉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武昌余家头小区三期B座,是武汉市2009年上市的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共公开销售住房124套。从6月2日到6日的登记日,共有超过5000人登记申购,竞争比例高达1:40,被称为“2005年以来武汉最供不应求的经济适用房”。
而在这次经济适用房摇号过程中,出现了概率为千万亿分之一的“六连号”情况,摇中“硚经房(2009)00811号———硚经房(2009)00816号”的6人,其购房资格证明竟然相连。细查之下,发现此6人在今年5月底至6月初突击迁移户口,而且相应的申请资料也是假的。而这些假资料,很顺利地通过了街道、民政、房产部门的层层审核。更为神奇的是,这6人还都摇中了(见本报6月20日一版报道)。
从目前官方的调查结果看,有一名派出所民警未按户政管理规定,为其中4人办理立户手续。其余各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违规的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公示程序形同虚设
据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冷山德称,所有的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进行。
根据这一《办法》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购房资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公示7日。
“六连号”问题中,有居民突击将户口迁往长丰街道办事处。媒体对长丰街道办事处采访过程中,有社区主任表示,该社区管辖范围为22平方公里,公示一般就在社区办公点前公示7日,往往是街办或申请人将公示材料送至社区后,他们及时公示。公示过程中,社区只负责将情况张贴在社区办公点前,至于社区居民是否能够及时察看和得悉,他们无法保证。
如此看来,公示不过是一种形式。冷山德在与记者交谈中曾表示,申请《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涉及几个环节,不排除在一些环节的审查中存在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况。
冷山德举例,申请人到单位开收入证明,单位领导认为这是好事,应该帮忙,直接签字盖章;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塞包烟可能就解决了。
在此间的调查中,有房屋中介公司浮出水面。这些中介公司在收取申请人一定的费用后,可以提供“办证、登记、摇号一条龙”服务,甚至保证申请人在取得住房5年后,还可以将房子转手卖掉,没有任何风险。
经济适用房是惠民工程,而且房源并不充裕。在这种背景下,工作人员何以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对待手中的权力?房屋中介公司为什么有机可乘?
分配的权力在政府
“当前在我国经济适用房配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许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由公务员或者公务员的亲朋好友购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之所以在经济适用房等领域出现诸如此类的问题,原因在于我国的民主政治改革不到位,而绝大多数资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在配置资源的时候,掌握国家资源的政府官员的公权力不受约束。
在此次“六连号”问题中,有市民质疑,房产开发商是否参与其中促成舞弊。对此,冷山德表示,此事与房产开发商无关。开发商只负责项目建设,房源分配的权力在政府。
乔新生认为,政府行为应当中立化,政府既不能参与城市房地产开发,与民争利;同时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配置住房资源。在类似于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分配过程中,必须通过各种媒体,动态性地发布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和供应信息,防止少数人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获取巨额利益。
“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目前还没有做到。”乔新生说。
对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程序,相关部门能否进行主动监督?冷山德的答复是,申请过程是由多个部门逐个环节完成的。
事后,司法机关能否介入调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此事已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只有发现有国家公务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情况,检察机关才能介入。
“经济适用房是一项政府福利政策,所以,司法机关不能随意介入,只有在发现腐败犯罪现象的时候,司法机关才能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乔新生说。
本报武汉6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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