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立法机关22日对实施了20年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修改。权威人士表示,这次修改主要是因为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让保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说:“国家秘密存在的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国家秘密的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亟须对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补充完善。
”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一项调研报告发现,目前保密工作正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国家安全与利益受到严重威胁。
“针对当前涉密信息系统频繁泄密的严峻局势,”夏勇说,草案增加了分级保护、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等措施,尤其强调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
事实上,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使用,网络安全保密问题成为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的问题。美国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国家网络空间战略,全面推进美国政府网络安全建设。
全国人大对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的立法调研中发现:定密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这是多年来国家秘密确定体制的症结。据介绍,美国每年产生秘密文件10万件,我国则多达数百万件。
不久前,国家保密局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只有先把密定准了,才能做到既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的一位官员说,不该保密的文件被定了密,显然给保密工作增加了难度,提高了保密成本。他举例说,某市委下发的一份关于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文件竟然也加密,足见保密文件的泛滥程度。
据此,这次修订草案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按涉密程度实行分类规定等。同时明确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在最小范围,并完善了机密审查制度,不需要保密的应及时解密,打破密级“一定终身”。新华社记者张宗堂崔清新卫敏丽(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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