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23日电(记者周正平)自7月1日起,海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将根据平均工资的提高全面上调。
海南省已于2008年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各市县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统一。由于2008年海南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22元,比2007年增加了209元,据此,从7月1日起,海南省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相应提高到1822元,用人单位可根据员工实际工资,上下浮动实际缴费基数,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1822元的60%,即1093.20元,最高缴费基数不高于1822元的300%,即5466元。
尚未进行全省统筹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4项险种的缴费基数,将以各市县200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也相应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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