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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房中房”领到房产证 屡遭举报无人处理

2009年06月24日09:0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方日报

  非法“房中房”竟领到房产证

  城管、建委接访时表示查清情况后将尽快处理

  本报讯 (记者/亓欣欣实习生/李征义通讯员/穗城管) 昨日,广州市城管局与市建委联合在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控指挥中心三楼大厅开展接访活动,记者留意到,与前几次接访时市民大量关注走鬼占道经营不同,昨天受理的20多宗信访案件全部都与住房相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几位上访“专业户”反映,他们屡次收到“问题属实,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的答复,但却一直得不到落实。

  楼上“房中房”楼下“房中雨”

  在昨天的接访中,首个来访者求助的问题正是目前整治的重点———“房中房”。

  来上访的林先生和李女士介绍,自从2006年10月德政北路500号401号房主将房子改造成四套独立的住房之后,楼下的两户居民就苦恼不断,不仅卧室臭气熏天让人无法忍受,客厅的天花板也爆裂,并开始“下雨”。房子的安全问题让两户居民天天提心吊胆地度日。

  据介绍,401房主刚开始改造时,楼下的两户住户在劝阻无效后就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越秀区房管局第三房管分所曾经发出告知书,但401房主有恃无恐地继续改造。后来该房主不知通过什么途径给改造出来的四套独立住房分别领到了房产证。从那以后,不管他们到哪个部门投诉,尽管现场查看的工作人员一致认定401房主违反相关规定,但一听说四套房都有房产证,就会以“既然有房产证,那就说明已经通过了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拒绝继续调查。

  受理此案的市建委工作人员李先生解释说,对“房中房”进行整治是一项重点工作,但许多案件因为涉及到历史的原因,或是牵涉了某些利益争夺,所以追查起来十分困难。像这两户居民反映的这种非法“房中房”领到合法“房产证”的问题也是整治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目前市建委正在对这类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摸查,弄清具体情况后会尽快处理。他让林先生和李女士留下了电话,并说“处理结果出来,市建委会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们”,两位户主才放心地离去。

  一百多万买来“废品”写字楼

  2007年12月郭女士预约购买广州协荣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浩蕴商务大厦第一幢601房,准备作为写字间出租。可是到去年12月收楼时郭女士发现,原本应该安装在大楼设备专用层的公共空调通风管居然贴着601房的天花板贯穿房间而过,通风管最低处离地面仅有2米多,直径近1米的通风管使得原本3.4米的楼层只能在不到3米高的地方装天花板,而且通风管噪音极大,许多租户来看过之后都摇头走了,一百多万买的新房就这样成了“废品”。

  因为郭女士拒绝收楼,协荣公司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郭女士收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于今年6月5日作出“协荣公司主张的判决请求缺乏法律依据,给予驳回”的终审判决。但风波并未因此平息:郭女士要求协荣的通风管“该道”,而协荣公司仍坚持认为郭女士应该立即收楼。对此,市建委的工作人员作出答复,他们将会深入调查此事,尽快给郭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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