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记者肖思思)《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6月26日,广州市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开始预受理市民的养犬登记申请。
广州市公安局民警介绍,主人日后带狗上街,最好配备一本公安机关颁发的蓝色《广州市养犬登记证》;宠物犬则要在项圈部位挂上“养犬登记牌”,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记者见到,《广州市养犬登记证》上,详细列明了宠物犬的名字、出生年月、肩高、品种、毛色、犬牌编号等信息,以及主人的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和电话。
目前,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第一批106个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市民可以根据居住地点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进行养犬登记申请。
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受理申请后,广州市公安机关将通过互联网将养犬登记信息传至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由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后办理犬牌、证,并由委托机构通知养犬人申请办理犬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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