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26日电(王文、李倩倩)7月1日起,在长沙购房的消费者可以在购房前查询每套商品房的价格。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主任曾峰介绍,商品房公开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必须在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政务网进行价格公示,所公示的商品房销售单元必须按套定价,这一规定于7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销售代理服务机构在商品房公开销售前,对预售许可纳入当期交易的做好明码标价。所公示的商品房销售单元必须按套定价,不能以笼统的均价进行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销售代理服务机构在售楼部公示的所有商品房销售单元的价格,必须与政务网上公示价格一致,如存在差异,商品房网上交易系统将以政务网上公示价格为准。
商品房产权转移登记代收代付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以及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将同期公示。
商品房网上交易系统对于每个销售单元实际签约单价,较公示单价实行10%以内上下浮动限制管理,对超过或低于公示单价10%的销售单元,将限制签订电子合同。以一套每平方米1000元的商品房为例,每平方米实际成交签约价格只能在900元-1100元之间浮动,超出这个范围,双方谈妥也无法签订电子合同。
“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需要调整销售价格的,开发商应当在执行调整价格的24小时前,通过商品房网上交易系统对售价进行修改,并在政务网上重新公示,系统将控制在修改完毕24小时后才能进行网上签约。”曾峰说,这样做正是为了规避开发商随意公布公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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