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反馈
本报长沙7月1日电 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刘新文刘爱和湖南首例“零口供”职务侵占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邓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38.516万元。
本报视点版曾于6月16日对此案作过详细报道。
邓某原系中国银行湖南攸县支行营业部助理客户经理。2008年五六月间,邓某先后5次利用值班、替班的机会调整会计账,将38.5万元公款据为己有。案发后,邓某面对一系列证据“死不认账”。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本单位资金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