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宪二、关于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工作推荐评选和受表彰人员情况。自强与助残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此次表彰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社会基础。
2008年4月,国务院残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对表彰名额、范围、条件和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残工委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如期完成了推荐上报任务。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候选单位都经过县、市级残工委逐级申报,由省(区、市)残工委审核推荐。推荐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征求了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税务、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和职工大会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地区)和全省进行了公示。
国务院残工委秘书处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进行了认真初审,分别报请国务院残工委领导、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主办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进行了公示。经国务院残工委最终审定,评选出“全国自强模范”150名,“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00名,“残疾人之家”100个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原则。在组织评选过程中,程序规范,注重听取群众特别是基层广大残疾人的意见,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突出、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这次表彰的自强模范,绝大部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他们既是改革开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改革开放的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他们中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等模范人物,有党的十七大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一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脱颖而出的残疾人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盲人教授杨佳,聋人工笔画大师高晓笛,北京残奥会开幕式钢琴独奏演员金元辉等科技艺术体育界自强模范,以卓越的学术成就、精湛的技艺、自强的精神和美丽的心灵,带给社会感动和震撼。在受表彰的自强模范中,更多的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医生、教师、公安干警……
肢体残疾的乡村教师陆永康在偏僻的贵州水族之乡跪着教书40年,用生命照亮山区孩子的求知之路;青海盲人医生何建青20多年不懈钻研祖国传统医学,用精湛的医术为10多万患者解除病痛;新疆农民阿力木·江依明拖着残缺的身体带领乡亲们开荒造田脱贫致富,几十年如一日照顾和资助孤寡老人、贫困学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们平凡的事迹可歌可泣,彰显了生命力的伟大,意志力的坚强。
受表彰的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来自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有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满腔热情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把智慧和力量奉献给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法律服务事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医院、律师事务所、新闻媒体等公共服务机构;有大力支持残疾人慈善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更多的是常年帮扶残疾人、为他们解决大量实际困难的普通工人、农民、学生、人民警察、解放军指战员和武警官兵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基层部队、志愿者组织。扶残助残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参与最为广泛、最具有影响力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之一,成为和谐中国的重要标志。
今天受到表彰的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是全国8300万残疾人的优秀代表,是多年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海内外社会各界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平凡而伟大,彰显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力量,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芒。他们以炽热的爱国主义情怀、以自强不息、奋勇争先的可贵精神,以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实际行动,向共和国60年华诞献上了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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