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4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精神,重庆市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环境风险管理,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据了解,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立法跟进等原则,由市环保部门和市保监局联合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化工、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单位、一二三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电镀重金属含铅企业、制药企业及造纸企业中各选择5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共有35家企业。
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用市场机制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环境风险管理和控制,转变传统的环保行政监管模式,形成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企业协同保障环境安全的机制。
今年,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重点是初步建立投保企业或项目、设施目录,完成环境责任保险产品设计、报批工作,初步确立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开展试投保业务。明年,重庆市将进一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覆盖面,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同时,各项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包括险种研发、风险评估、损失理算、责任认定、理赔处理等),地方立法程序启动,在高风险行业、企业推行强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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