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自贤、通讯员樊斯坦、毛书鹏、龚长发)上月25日,孝感市首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审结。云梦县法院裁定准许原告马某撤回对该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的诉讼。
2008年,马某之父申请土地登记,该县国土资源局不置可否。马某及其家人为了弄清楚土地登记的相关信息,于去年11月3日向该局递交书面申请,要求该局公开告知其机构设置、职能、土地登记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相关信息。该局接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马某遂于今年3月19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
经审查,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孝感市首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邀请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人民陪审员王云泉一同前往该县国土资源局,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等法律文书,还专门送了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向该局领导干部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做好庭前沟通协调工作。
该局非常重视,指定一位副局长约见马某,对工作失误表示歉意,并就马某的申请事项详细解答,提供了有关土地登记的详细资料,还就其土地登记事宜作了妥善处理,取得了马某谅解,马某撤回起诉。
事后,云梦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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