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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唐湘报道 法新社7月6日援引文传电讯社的消息称,美国和俄罗斯官员已经就建立削减核武器框架的宣言文本达成一致,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将在宣言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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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俄有关削减战略武器条约
新民网报道 1991年7月,美国和苏联签署了《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7年内把进攻性战略武器削减约30%,届时每一方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发射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的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携带的核弹头不超过6000枚。条约于1994年12月正式生效,有效期为15年。
1992年初,美国和俄罗斯两国总统分别倡议在第一阶段条约的基础上签署进一步削减战略核武器的条约。1993年1月,美俄双方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美俄拥有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核弹头总数将分别削减至3500枚和3000枚,并销毁所有分导式陆基洲际多弹头弹道导弹。但由于多种原因,该条约一直没有生效。
2002年5月,美国总统布什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到2012年年底之前,美俄双方将各自的进攻性战略核弹头削减到1700枚至2200枚。该条约2003年6月正式生效后,美国和俄罗斯两国代表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商讨条约执行情况。
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将于今年12月5日到期,但美俄双方至今尚未就这一条约的替代机制达成一致。今年4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伦敦举行会晤后表示,美俄双方将“立即开始”就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进行谈判,争取在条约到期之前达成一项“内容广泛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条约。24日,美俄两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的初步会谈上重申了争取在年内完成新的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草案的目标,并决定在5月份举行实质性会谈。
美俄削减核武器重要分歧:
新华网报道 专家指出,美俄之间在削减战略武器方面的分歧由来已久,这决定了双方谈判难度大、头绪多、耗时长、见效慢。双方分歧主要集中在销毁、核查、计算、境外部署等方面。
俄方认为,销毁应是绝对销毁,即物质上的销毁;美方所说的裁减核武器不是销毁,而是将核武器从部署状态转为储存状态,需要时可以恢复部署,这与俄方提出的销毁不可逆是抵触的。
俄方坚持,双方的核裁减要通过条约形式确定,有相关措施保证确认、可核查,确保双方真正履行达成的协定,也就是“先小人后君子”。美方同意核查,但要求进行简单、低费用核查。这一分歧表明双方仍缺乏信任。
双方在如何计算核裁减数量即削减指数上存在分歧,其根本原因是两国核武器构造、核弹头储存等计算方式不一致。例如,一方运载工具内装5枚核弹头,而另一方可能装10枚,因此同样销毁一件运载工具,核弹头的计算就有差异。
此外,美方称反导系统是防卫性武器,不是进攻性武器。而俄方认为,反导系统是战略武器,可达到一定的战略目的,协助进攻性战略武器发挥更大的效果,要求核裁军谈判包括反导系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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