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6日电(记者 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商委了解到,自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来,重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已达到5.7亿元。
2008年12月1日,重庆家电下乡方案正式实施,决定对具有重庆市农业户口、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进行补贴。
补贴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每个农户每类补贴产品给予财政补贴的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补贴标准为按补贴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物美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村市场的抢手货。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已录入信息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32万台,销售额达5.7亿元。
据测算,家电下乡拉动重庆市家电消费增长贡献率达31.2%,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增幅差距由去年同期的6.8个百分点缩小到2.9个百分点。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