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07 03:1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近日,乡宁县政府统一出资60余万元,由该县民政局作为政府委托投保人,为全县23万群众统一购买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乡宁作为山区煤炭大县,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现状,人保财险乡宁支公司积极申请开办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县政府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求助体系,提高政府救助能力,及时安定受灾群众,每年将财政拨款支付每人3元的保险费,为全县23万群众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若遭遇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
据介绍,此次购买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期限均为一年。参保人员在乡宁县境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雪灾、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一律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杜浩江赵国梁曹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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