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6日讯记者姚芃“有的企业想通过动产抵押途径缓解发展资金困难,可我们担心他们的偿债能力,不愿借款给他们。自从工商局让我们了解到,做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在抵押财产清偿时,就能先于未登记的债权人受偿。
现在借钱给急等钱用的企业时,放心多了”。刚把一笔钱借给一个小企业的老板说。
“动产抵押登记”就是工商机关依法对抵押进行登记,其作用主要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的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动产的价款偿还到期债务。如果抵押人将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做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在抵押财产清偿时先于未登记的债权人受偿。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动产抵押登记”对于发挥担保功能,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服务,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解决融资难题。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实行动产抵押登记电话预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好登记时间,登记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理登记。印制了《动产抵押登记告知单》向企业发放,使企业充分了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企业,确保“即时提交、即时审核、即时办理”。
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比去年同期增长42.3%;为企业融资同比增长657%;盘活企业资产同比增长229%。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为企业融资620.76亿元,盘活企业资产824.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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