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钢) 广东省盐务局原副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陈琼福被控收受贿赂29.5万元人民币、4万港元、2000美元以及价值5万元的财物,贪污18.9万元。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陈琼福与其下属夏广海于1989年相识,为了能够让自己以及妻子得到提拔,夏广海在1992年至2006年间分七次向陈琼福行贿25万元。陈琼福几次为其安排职务,包括东莞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东莞市盐务局副局长的职务。
此外,在1993年至2006年间,运输商谢国秋想承揽盐业运输,属陈琼福职权之内,谢国秋遂向陈琼福“进贡”4.5万元人民币、4万港元、2000美元、价值5万元的财物(包括液晶电视2台、字画4幅、名表2块)。陈琼福通过电话,称谢国秋的运费便宜,吩咐下属相关部门将盐的运输包揽给谢国秋。
法院将在审理后择日宣判。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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