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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电视塔南广场未签约户可能将被强制拆迁

2009年07月09日04: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电视塔南广场第二批行政强拆听证会昨天召开

  截至7月8日,新电视塔南广场工程已有533户签订了安置协议,签约率近九成

  本报讯(记者张顺美通讯员谢强、邓莉) 7月3日,新电视塔南广场依法实行第一次行政强拆工作后,部分仍在观望的被拆迁人再次回到谈判桌前。
截至8日,已有533户签订了安置协议。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拆迁人依据有关法规,申请行政强拆。昨日上午,市国土房管局依法受理并组织对本工程范围内尚未签约的10户被拆迁人举行强制拆迁听证会。

  “一直未曾放弃谈判的机会”

  市国土房管局于2009年6月上旬分别依法作出穗国房拆裁字200932号、37号、38号、53号、54号、55号、58号、66号、67号、68号《房屋拆迁裁决书》。目前,拆迁人已全面履行《房屋拆迁裁决书》的内容,对上述10套被拆迁房屋作了证据保全,对被拆迁房屋与拆迁安置房之间的差价款办理了公证提存,提供了产权调换的安置房。

  由于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裁决规定的15日自行搬迁期限内没有按期搬迁,拆迁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根据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市国土房管局依法受理,并在海珠区组织召开上述10套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

  “强拆是最后走法律途径的结果。”广州市道路扩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使这样,我们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放弃谈判的机会。”

  只要强拆前签约仍可获奖励

  “实际上越晚签约损失越大,但只要强拆前签约仍可获得搬迁奖励。”拆迁方代表强调,拆迁补偿标准不会有变。根据方案,在4月30日前签约的,除了房价基本补偿外还可获得1500元/平方米的奖励,而在6月30日后签约的只有7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

  截至7月8日,广州新电视塔南广场工程已有533户签订了安置协议,签约率近九成,未签约的有75户,依照法规拆迁人已全部递交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裁决。自7月3日进行首次行政强拆后,仍在观望的约20户被拆迁人接受了谈判。

  听证会后将依法执行强拆

  根据有关规定,听证机关邀请了拆迁人代表、被拆迁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建设局、海珠区规划局、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等有关管理部门的代表,对城市房屋强制拆迁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拆迁当事人双方进行陈述、申辩,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会代表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据悉,听证结束后,一旦决定行政强制拆迁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出《责成强制拆迁通知书》,由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执行。

  报网互动 新电视塔举行强拆听证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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