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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员发帖评小学生“卖淫”案 网民多不买账

2009年07月10日04: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京华时报
小学生卖淫案:被抓女学生系替姐姐顶包
搜狐新闻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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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 继前一天在网上发帖批评记者后,8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再次发帖,点评“昆明小学生被指卖淫案”中“警方的过错”。至此,围绕案件争论中的三方,伍皓已经评点了两方,仅剩下刘仕华一家。接受采访时,伍皓说自己也有点犹豫,是不是还要继续“互动”下去。

  宣传部长点出警方不文明

  伍皓认为,警方从一开始就没有推脱自己的责任,一直承认存在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但对具体的过错情节,一直未对社会详细公布,他认为这可能是外界质疑的原因。



  帖子中,伍皓披露云南省政法系统有关负责人在听取调查进展报告过程中,“用了半个多小时详细指出公安机关的过错”。“当案情逐渐清晰,特别是查出刘家的两个女儿互换衣服、故意诱导联防抓错人以实施敲诈的情节,基层公安机关都觉得松了一口气,有人在汇报中说"看来案子并没有办错",有关负责人立即怒目圆瞪、厉声喝斥,"什么没有办错!这个案子,我们公安机关是有过错的"!”

  此外,文末他还大曝新近调查中发现的警方过错,“当天的抓嫖系联防队员受经济利益驱动(每抓到一个有一定的奖励),在最后的案件突破时,当事联防队员已承认是为了拿奖励;联防队员将刘家人抓获后,在等待派出所来车过程中,确有让嫌疑人跪在大街上的事实,执法不文明。”

  自曝家丑网民多数不买账

  伍皓称,谈警方究竟有哪些过错这个话题,他有些胆战心惊,不知道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因此再次郑重声明,请各位看官把我当成网民"求真的力量"。”截至8日22时20分,这个帖子发出约12个小时之后,其浏览量就已经超过了23641人次,跟帖评论达到了781人次之众。但从回帖中可以看出,即使伍皓“自曝家丑”,也并未能改变多数网民将其视为警方代言人的看法。

  犹豫不决是否点评刘仕华

  对于网民的反应,伍皓称并没有太多担心,因为之所以发帖与网民交流,只是“尽到公职人员的职责”,“有人质疑我,有这样一个回应就行了”。

  “我现在倒有点矛盾了”,对记者是否还会继续发帖的提问,伍皓突然显得很犹豫。因为焦点只剩下一方——刘仕华一家,“现在的网络舆论的正义感在膨胀,似乎不能说一点刘家的过错,否则我又会被划到警方那一边了”。 (来源:京华时报)

  延伸阅读:云南省委官员伍皓提醒曾子墨等反省女生卖淫案

  首先要声明的是,我不是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的身份,而是以一个网名叫”求真的力量”的网友的身份,同凯迪猫眼的网友们坦诚交流。作为宣传部的官员,实名发帖自然多有顾忌,我不是不懂得官场的规距,但我甘愿冒着风险回帖,是实实在在觉得对网络、对网友应该心存敬畏之心。那么,大伙儿就把我当成网民“求真的力量”吧,这样,我是网民,说话就可以无所顾忌,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甚至争论、对骂,面红耳赤…[详细

  评论:云南官员上网参加“网战” 主动精神值得肯定

  “在网络时代,一个官员如果对网民的质疑不理睬、不回应,是对网络民意的轻慢和漠视。我不想做一个目中无网的官员”。伍皓说的“官员不可目中无网”,我看这就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官员素质观”。伍皓主动参加“网战”,有展现自身理念的因素,但绝非仅出于个人原因的考虑…[详细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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