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10日电(记者王新明)贵州省近日出台措施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主体身份条件,允许贵州省内自然人与外国(地区)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规定,贵州省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等有关规定,在贵州省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统计数据显示,1至5月,贵州省外贸进出口总值完成9.66亿美元,同比下降25.8%,与1至4月份相比,跌幅加深10.3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全省进出口总值完成1.49亿美元,同比下降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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