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7月13日电记者阎志江关注法律援助就是关心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今天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树立这种理念。
黄康生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上特别强调,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能力。
据悉,目前,贵州各地基本落实了法律援助经费问题。瓮安县今年3月设立了法律援助基金,财政一次性注入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规定当年使用次年补足。现全省仍有7个县尚未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有6个县法律援助经费不足1万元。黄康生要求这些地方务必在今年解决法律援助经费问题,且要随着当地经济的增长逐年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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