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2日讯20岁的刘玉钢在德州一家饭馆打工时,盗窃老板财物被判刑,便对老板怀恨在心。出狱后,刘玉钢开始疯狂报复,将饭馆老板捅成重伤,老板的妻子和11岁的儿子被他捅死。7月10日,德州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玉钢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6年,刘玉钢在德州的老新品味餐馆做服务员,但他不好好工作,在一天深夜盗窃现金6000余元和一辆摩托车。后来刘玉钢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他新交的女朋友也离他而去。刘玉钢认为是餐馆老板不依不饶将其送进监狱的,因而怀恨在心,发誓出狱后要报复。
2009年1月20日,刘玉钢刑满释放,1月27日即展开报复。27日凌晨1点多,刘玉钢冲进饭馆老板家中,向老板捅了三四刀,又捅死了老板的妻子和儿子。他翻出710元和手机等物品后,试图毁尸灭迹,将一个煤气罐搬进屋中点燃后逃走。幸亏受伤的老板奋力将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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