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跟踪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监督……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打出一系列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组合拳。
“如果我们不重视对自身的监督,就不可能解决好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的法律监督就不会有公信力,最终将会损害检察事业的发展,甚至动摇检察制度的根基。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这样明确表示。
个案跟踪制强化内部监督
“立案数虚高,起诉率低,有罪判决低,立案后撤案高。”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程丹旻看来,2005年以前,全省反贪部门存在着单纯追求立案数量,而忽视案件质量的问题。
如何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的监督,由粗放型向质量型转变?个案跟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从2005年开始,黑龙江省检察院利用检察专线网创建了职务犯罪案件个案跟踪系统,对全省各级检察院查办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纳入微机管理,网上全程动态监控,从案件立案、侦查、起诉,直至判决的每一个诉讼环节,都处在省院的监督之下。
一组数字显示,黑龙江省检察院自2005年实行个案跟踪制度以来,贪污贿赂案件起诉率由94.26%提高到2008年的99.27%;渎职侵权案件起诉率由88.75%提高到98.92%;职务案件无罪判决数从36人下降到2008年的1人。
“从法律条文的适用到法律文书的格式,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要备案。”程丹旻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他们共审查核对23712份法律文书副本,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周期过长、退补率偏高、定性和数额变化较大、延长羁押期限过多等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对案件的监控和预警。
建执法档案防止违法办案
为防止违规违法办案的情况发生,云南省检察院实行执法档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
“一个部门一类档案,一个执法人员一份档案。”自2007年起,云南省检察机关就把执法档案建立的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所有执法办案主体。
“以反贪局侦查人员执法档案为例,内容包括了初查工作、立案工作、侦查工作、实行强制措施、办案文书管理、办案安全、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云南省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江华说,把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执法效果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变一般监督为具体监督,形成了系统、规范、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
监督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权行使的集中体现。”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化内部监督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自侦案件,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
记者注意到,2005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2007年11月,最高检印发《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以保障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深化改革和规范化建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内部监督的制度。这些制度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能够有效防止违法违纪和冤假错案发生的制度。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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