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义乌7月23日电 (记者 张茵实习生董齐)用假币支付车费,被识破后居然亮出西瓜刀抢劫,但逃亡四年后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2005年9月23日晚上十点左右,贵州人黄某、赵某以2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摩的,从义乌市稠城街道下骆宅到义乌市北苑街道留雅村。而当时赵某身上只有16元钱,黄某身上则有一张100元的假币。
到了目的地之后,因赵某身上的钱不够,黄某便拿出那张100元假币支付车费,在让摩的司机找零的同时,自己转身朝村子里走。走了大约50米后,假币被识破,赵某被司机拉住不放。于是黄某立即返回,和赵某各自拿出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对孙某进行威胁并实施抢劫,劫得59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
同年,24日凌晨,赵某被抓获。2006年3月1日,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追回赃款50元。2009年4月,逃亡将近四年的黄某在贵州落网,因抢劫时黄某未满十八周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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